韩华,将RSU制度扩大至组长级
韩华集团将把限制转让条件附带股票(RSU)制度的适用对象扩大至主要子公司团队负责人。
韩华集团18日表示,目前面向代表理事和高管实施的RSU制度,将扩大至主要子公司团队负责人。
自2020年为实现责任经营和提升股东价值,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首次引入并实施RSU制度以来,已时隔4年。RSU制度是一种在满足归属期限等特定条件后发放股票的长期激励制度,旨在促使员工专注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面向团队负责人的RSU将首先在韩华株式会社、韩华航空宇宙、韩华系统、韩华海洋、韩华解决方案5家主要子公司中试行,适用对象为上述公司团队负责人共1116人。
与既有RSU相比,新制度存在部分差异。对于高管RSU,现行做法是取消绩效奖金,改为授予RSU;而对团队负责人,则允许其在原有团队负责人津贴与名为“领导力激励”的新RSU制度之间进行选择。归属期限也从原来的5至10年缩短为3年。授予金额中50%以股票形式、50%以股价挂钩现金形式支付,这一点与高管RSU制度相同。
领导力激励制度以自愿为前提,作为一种可选型制度运行。团队负责人可以选择继续领取以现金发放的原有团队负责人津贴,或选择根据公司未来价值上升情况而期望金额发生变化的RSU。
韩华上月已按各相关子公司分别召开包含上述内容在内的领导力激励制度说明会,并允许团队负责人在7月初自由选择是否转换。在5家实施对象子公司的1,116名团队负责人中,有976人、约88%选择以领导力激励取代原有团队负责人津贴。公司认为,近九成人员选择领导力激励,源于他们希望参与公司成长与发展的主人翁意识,以及对未来价值提升的积极预期。
韩华人才经营院常务Son Myungsoo表示:“面向团队级员工扩大的领导力激励制度,旨在为员工以主人翁意识专注于公司未来价值的增长与发展提供基础。”他还表示:“由于有大量团队负责人是出于自愿选择这一制度,公司期待能够以团队负责人率先垂范和主人翁意识为基础,实现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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