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记完成…设施管理公团转为城市公社
Lee Gwonjae市长:“将为贡献地区经济奠定基础”
预计为参与地区开发项目而推进设立的“乌山市城市公社”将于明年年初正式成立。
乌山市9日表示,隶属市政府的公营企业——乌山市设施管理公团近期已完成将组织变更为乌山市城市公社的法人登记程序。
法人登记是为明年年初城市公社成立所进行的事前法律程序。《地方公营企业法》规定,公社或公团在获得市议会决议的情况下,应在3周内完成对原有公团的解散登记以及对变更后的公社的设立登记。在此之前,乌山市议会已于上月13日召开的本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为设立公社而提交的2项相关条例案和1项同意案。
随着法人登记的完成,市政府计划推进为城市公社成立所需的各项程序,包括:变更各类代码与系统的登记名义、整修设施并开发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签订受托与委托代行业务变更合同等。
人员补充工作也将正式展开。城市公社将整体承接现有设施管理公团的7个团队、160名员工。在此基础上,新增开发事业团队3人,预计共设8个团队、163人运营。为确保平稳起步,市政府还计划向城市公社派遣3名公务员。
城市公社将以101亿韩元的设立资本金启动运营。这一金额由原设施管理公团2亿韩元资本金,加上去年年底在市议会定期会议上获得同意的99亿韩元出资额构成。已获出资同意的99亿韩元,将用于购买城市公社首个项目“云岩坪人工智能城市项目”中市政府19.8%的股权。
市政府计划,即使城市公社成立,原由设施管理公团承担的设施管理委托业务仍将维持不变,同时将其运营为推进多样自主营开发项目的“混合型公社”。特别是市政府打算通过城市公社,直接或间接参与包括公共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开发、城市再生与重建、内三美洞保留用地开发、世桥1地区客运站用地开发等在内的多项项目。
乌山市长 Lee Gwonjae表示:“我们将夯实基础,使城市公社既能确保开发的公共性、创造收益,又能通过再投资为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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