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至少7年”要求不切实际
外部机构检测结果:硫酸储罐老化严重

围绕高丽锌业中止代理处理硫酸一事,荣丰以“不公正交易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之际,高丽锌业于3日表示,第一大股东荣丰正在强迫其进行“风险外包”。就经营权问题处于纠纷中的高丽锌业与荣丰之间的神经战正在升级。


高丽锌业称:“荣丰方面在过去三个月里,单方面要求长达7年以上的宽限期,丝毫未表现出协商意愿”,“甚至单方面提起诉讼,行为非常过分。”荣丰于上月20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高丽锌业为对象,就拒绝续签硫酸处理代理合同一事提起了“预防不公正交易行为诉讼”,并于2日申请了其保全措施——禁止拒绝交易的假处分。


高丽锌业今年4月在荣丰石浦炼厂硫酸处理代理合同续签日(6月30日)前三个月,以设施老化等为由,表明难以续签合同的立场。具体原因包括:▲因硫酸管理设施老化而废弃部分设施 ▲因需追加管理危险、有害化学物质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和法律风险 ▲自有产量持续增加导致使用空间不足等。


一再诉讼而非协商……“对最大股东荣丰搞‘强势欺压’?实际情况正相反”
首尔江南区永丰集团总部 永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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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锌业表示:“根据合同,只要事先通知即可终止合同”,“但我们考虑到有助于荣丰应对合同终止,愿意给予3个月宽限期,只要荣丰基于具体依据提出协商请求,我们就会进行协商。”


然而,高丽锌业认为荣丰方面要求的“7年以上”宽限期并不现实。据称,荣丰对租赁储罐或筹备替代设施等后续措施也只字未提。


高丽锌业曾要求荣丰就“7年以上”宽限期作进一步说明,但高丽锌业表示,荣丰并未提出客观依据,而是保持含糊立场,称“即便在7年以内找到替代方案,也没有打算再将与硫酸相关的业务委托出去”。


高丽锌业指出:“荣丰没有诚实参与进一步协商或讨论,反而在未事先通知协商当事方的情况下,率先采取诉讼等法律应对措施”,“对作为协商对手方、长期合作伙伴的我们,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表现出来。”


高丽锌业表示:“荣丰虽然提及违反《公平交易法》(滥用交易地位行为),但事实上,自过去以来,我们反而一直被作为最大股东的荣丰不当转嫁各类危险物处理和负担,与所谓在交易中处于优越地位相去甚远。”高丽锌业还称:“若没有荣丰的施压,高丽锌业绝不会在自身责任之下处理竞争企业荣丰排放的危险物——硫酸,这是业内的常识。”


“荣丰几乎未作任何替代努力……将‘硫酸储罐费用与风险负担’全部转嫁”
高丽锌温山炼厂 高丽锌提供

高丽锌温山炼厂 高丽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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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锌业主张,荣丰试图持续将硫酸运输和储存所产生的费用与风险负担转嫁给高丽锌业。


高丽锌业表示:“荣丰运营炼厂已逾50年,却仍未配备硫酸储存设施,这本身就充分暴露出荣丰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松懈认识。”


高丽锌业认为,荣丰自行建立硫酸处理系统并不困难。高丽锌业称:“在国内多个港口,完全可以自行安装储罐或租赁外部企业的储罐。”也可以通过陆路运输方式利用位于西海岸和南海岸的储罐码头,但据称荣丰仅以“会增加费用负担”为由,未作积极审慎的考量。


高丽锌业判断,荣丰拥有东海港硫酸储罐,也可以通过扩建并加以利用,但荣丰同样因成本增加而犹豫不决。高丽锌业表示:“荣丰是不愿直接承担硫酸处理和储存所产生的费用与风险负担。”


高丽锌业解释称,外部机构检查结果显示,温山炼厂内硫酸储罐老化严重,即将不得不推进拆除工作。温山炼厂在过去两年中已拆除了5座硫酸储罐。对于老化储罐而言,其腐蚀程度严重,一旦发生硫酸泄漏,可能引发重大灾害和严重环境污染,且因安全事故导致危险物质管理相关法律风险不断增加,这也成为巨大的负担。



高丽锌业表示:“随着锌产量增加和镍炼厂扩建,需要储存和处理的硫酸量正不断上升”,“我们自身也在为事业场所的安全考虑,研究利用外部专业企业。”高丽锌业还称,由于储存和管理有毒物质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及法律风险不断加大,再加上运输硫酸的铁路温山线附近居民和环境团体的反对,整体负担正在进一步加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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