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散布足球运动员黄义助的私生活视频并以此恐吓黄某而被起诉的其嫂子李某,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足球运动员 Hwang Uijo。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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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4-1庭(审判长 Park Hyesun、Oh Youngsang、Lim Jonghyo)在审理被控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报复性恐吓等)等罪名的李某一案的上诉时,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同时,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在3年内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合议庭表示:“如果将黄某的性相关视频发布在Instagram上,鉴于Instagram的特性以及黄某的知名度,可以轻易预见视频将被不加节制地扩散,但被告不仅以此进行恐吓,最终还予以发布,造成视频在国内外被大范围传播的结果”,“被告以确定的故意实施本案犯罪,具有极高的可非难性。”


合议庭接着指出:“被告自侦查阶段起在相当长时间内否认犯罪事实,在侦查过程中还故意初始化手机,妨碍证据调查”,“虽在第四次公审时提交反省书并突然自白,但考虑到其将反省书公开给媒体,导致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等情况,难以认为被告在认真反省其犯罪行为。”


合议庭还表示:“被告虽为被害人预缴了2000万韩元刑事和解金,但综合考虑直至预缴的过程等因素,将该预缴事实不作为有利于被告的量刑情节更为妥当”,“原审刑罚并未超出裁量的合理范围,亦不存在过重或过轻而显失公正的情形。”对此说明了量刑理由。


李某被指控于去年6月自称是黄某的前恋人,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揭露其私生活的照片和视频,并声称黄某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并造成伤害。另外,她还被控向黄某发送“曝光后会很有趣”“拭目以待”等信息,恐吓称将散布拍摄物。


此前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以及3年内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当时合议庭曾指出:“明知发布黄义助的私生活照片和视频会被不加节制地扩散,仍以此进行恐吓,其罪质恶劣。”


检方在上月22日举行的结案公审中,请求法院对李某判处与一审求刑相同的4年有期徒刑。李某在结案公审中也表示,自己反省称:“因错误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痛苦,只有由衷的歉意。”


黄某拍摄受害人的代理律师 Lee Eunui 在当天宣判后会见记者时表示:“二审判决是合议庭向被害人递上的一封安慰信,我们心怀感激地接受”,“仅仅是对自白和预缴金的性质作出详细说明,就已经在被害人迄今走来的贫瘠道路上给予了安慰。”她接着敦促称:“被害人所期望的是,摘下其‘国家队队员’这一名人肩章,将其与其他案件嫌疑人一视同仁对待,检方应尽快至少就非法拍摄嫌疑提起公诉。”



另一方面,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女性·儿童犯罪调查第1部(部长检察官 Kim Jihye)于本月20日以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嫌疑人身份传唤黄某到案接受调查。这距离警方移送案件约4个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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