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Bokhyun出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研讨会”
由上市公司协会等财界主办
再次强调公司法修订中纳入“股东”
Lee Bokhyun金融监督院院长正在首尔永登浦区金融投资协会于本月12日上午举行的“为资本市场先进化而设的公司治理结构研讨会”上致贺词。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金融监督院院长 Lee Bokhyun 26日就《商法》(董事忠实义务)修订相关问题表示:“董事会在设定企业的战略性指引、对经营层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还应对企业和股东承担责任。”这被解读为,他再次强调在《商法》第382条之3(董事的忠实义务)修订时也必须将“股东”纳入其中。
Lee院长当天上午出席在首尔麻浦区上市社会馆举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研讨会”时表示:“必须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使所有股东都能获得合理对待。”
尤其是,Lee院长称:“为实现资本市场的高度化,迫切需要确立一种新的公司治理结构范式,使所有股东都能均衡分享企业绩效”,“当市场形成一种信念,即控股股东与普通股东的利益能够得到均衡保护时,‘Korea Discount’就会得以消除。”
同时,Lee院长强调:“随着新范式的引入,还可以推进制度改革,剔除那些由于缺乏与国际接轨性而显得过度的监管或税负等、与韩国式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相互交织、从而损害企业活动可预见性的各种法律和制度性障碍因素,并积极鼓励富有创造性和冒险精神的企业活动。”
Lee院长补充说:“如果仅仅因为这是一个令人不适的话题就推迟相关讨论,那么今后克服即将到来的危机局面的希望将更加渺茫”,“应通过开诚布公的讨论,在尽快的时间内达成健全且有助发展的社会共识。”
此外,Lee院长还强调,今年下半年是为资本市场高度化制定建设性对案的最佳时机。他表示:“今后,在围绕确立公司治理结构新范式展开建设性讨论的同时,我们也在等待就继承税、金融投资所得税等为资本市场高度化提供支撑的税制改革展开讨论”,“为了不错过这次‘黄金时间’,今后将与学界、经济界、市场专家及相关机构等保持紧密协商,持续推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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