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测污染物致安全性漏洞

一家水产品流通企业及其负责人,因将不能食用的钓鱼饵料用鳀鱼冒充食用鳀鱼,在市面上大量销售,被移送审判。


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食品药品犯罪调查部(部长检察官 Park Hyangcheol)22日表示,已以违反《食品卫生法》嫌疑,对将饵料用鳀鱼伪装为食用鳀鱼进行流通的该公司及其代表A某提起不拘留起诉。案件将由案发地管辖法院济州地方法院审理。


在庆南南海郡三东面智谷海峡一带,通过竹制定置网捕获的鳀鱼。(与本报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在庆南南海郡三东面智谷海峡一带,通过竹制定置网捕获的鳀鱼。(与本报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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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介绍,A某自2022年6月至今年1月,从进口商处购入约28吨作为饵料使用的非食用冷冻鳀鱼,涉嫌将其当作食用鳀鱼销售给济州岛内的餐馆、零售商等。


调查显示,由于国内外食用鳀鱼供应不足,A某将饵料用鳀鱼“乔装”成食用鳀鱼进行销售。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新交易对象等,共从餐馆和零售商处收取约7460万韩元。


以10公斤为基准,饵料用鳀鱼和食用鳀鱼的单价分别为1.3万韩元和1.5万韩元,差价并不大。但检方解释称,以饵料用途进口的鳀鱼不同于食用鳀鱼,未经过检查铅、镉等污染物的进口检验,存在安全性无法保障的问题。



检方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紧密协作,为保障包括旅游景点餐饮在内的国内流通食品安全而努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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