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川地方法院判处罚金250万韩元
一名本可门诊治疗的轻伤患者,却选择住院治疗并套取数百万韩元保险金的30多岁男子,最终落得留下前科的下场。
联合新闻社21日报道称,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部法官 Shin Dongil 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罪名,判处被告A某(39岁)罚金250万韩元。
A某于今年5月24日在春川骑电动滑板车行驶时,与一辆索兰托轿车发生碰撞。虽然只是轻微事故,但他却住院两天,涉嫌借此骗取治疗费、伤害慰藉金等共计300余万韩元,因此被提起简易公诉。
据悉,A某过去也曾遭遇类似事故。起诉书中记载,他在今年4月28日也以同样手法住院5天,骗取保险金480余万韩元。就此,A某此前已收到罚金刑的简易命令。他不服,申请正式审判。
法院表示:“在简易命令之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被害人并不希望追究刑事责任,且其过去并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等因素,予以酌情考虑。”因此对简易命令中确定的罚金数额作出部分减轻。
另一方面,近期也有人夸大症状住院骗取保险金而被判处实刑。2015年因腰部疼痛接受医生诊断后住院56天的40多岁B某,于今年5月被判处实刑。据悉,他不仅在住院前后出国旅行,住院期间几乎每天外出,还饮酒。
当时,B某一方主张其系根据医生诊断入院,不能算作“假住院”,但合议庭认为“其步行和日常生活看上去均属可能”,遂判处B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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