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无论用途如何,每年在10立方米以内的范围内,均可在无需许可或申报的情况下进行采伐。


林业厅19日表示,已根据上述内容修订了《森林资源培育相关法律施行规则》。


“每年10立方米以内可无证采伐” 林业厅放宽任意采伐规定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即便是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砍伐树木,也必须取得采伐许可。即使如此,森林所有者也仅在为了预防和恢复灾害、农家建筑及维修,以及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目的时,才被有限度地允许自行采伐。


但随着施行规则的修订,今后森林所有者在非营利目的或自用消费为目的的情况下,每年在10立方米以内,无需另行取得许可或办理申报即可进行采伐。


此次修订旨在发掘并放宽不合理的监管措施,以支持森林所有者的经营活动,激活民生经济。



Nam Seonghyeon林业厅厅长表示:“希望通过本次监管改善,使森林所有者和林业从业者的经营活动更加顺利。林业厅今后也将继续听取林业从业者和一线森林现场的困难诉求,反映到一线政策中,并为提升林业竞争力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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