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最低工资差别适用不能再推迟”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与Cho Jung-hoon议员举行最低工资改革讨论会
最低工资承受差距扩大…拟按行业、地区差别适用
第13届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任期开始的14日,首尔一处就业福利加中心内竖立起2024年最低工资宣传牌。委员会计划于下周召开明年最低工资审议的首次全体会议。摄影=记者 Jo Yongjun jun21@
View original image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主张应尽快按行业分类适用最低工资。该协会认为,由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性各不相同,有必要将副作用降到最低。
经营者总协会于17日与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 Jo Jeonghun 办公室、中小企业中央会、小商工人联合会共同举办了题为“国民可以接受的最低工资是多少?”的提高最低工资可接受性方案讨论会。
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 Lee Donggeun 在开幕致辞中表示:“我国最低工资在过去10年间的上调幅度约为物价涨幅的4倍,对于市场来说难以接受的最低工资,最终必然会导致就业减少等副作用,这一点必须加以考虑”,“明年的最低工资应在冻结等稳定水平上作出决定,并且必须实施按行业分类适用制度。”
其意在指出,如果在决定最低工资时不反映各行业和地区在生产率、劳动强度、支付能力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而采取划一标准,就会引发最低工资难以真正被接受的问题。Lee 副会长强调:“考虑到目前未能领取本行业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比例(低于率)差距高达40~50个百分点的现实,有必要务必按行业实行分类适用。”
他还建议应当改变最低工资的决定结构。Lee 副会长表示:“现行最低工资决定结构只是在加剧劳资矛盾”,“应当改为在广泛听取劳资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由政府作出合理决定的方式。”
国民力量党议员 Jo Jeonghun 计划推进为此所需的法律制度改革。Jo 议员表示:“为保障劳动者生活稳定、提高劳动力质量以及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出现的单一最低工资制,反而可能导致就业不稳定和产业间差距加剧”,“今后将推进为按行业实施最低工资义务化而提出的《最低工资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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