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前向区、郡提交申请

蔚山市为选定共同住宅模范管理小区公开征集申报对象。


蔚山市为提升共同住宅入住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激活社区营造基础,每年都会评选模范管理小区。


申报对象为属于强制管理对象的共同住宅,但不包括租赁小区以及取得使用批准未满1年的小区。


所谓强制管理对象公寓,是指30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安装有电梯的150户以上共同住宅、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的150户以上共同住宅,或者依据《建筑法》第11条,将非住宅设施与住宅建于同一建筑物内且住宅部分在150户以上的建筑物。


受理时间为6月14日至8月30日,向各区郡建筑、住房部门提交申请。


评估将根据小区规模分为150~500户、500~1000户、1000户以上三组分别进行。


评估项目共4项,分别为▲共同住宅一般管理 ▲设施维护管理 ▲社区活性化 ▲资源回收及节能。


蔚山市计划于9月通过模范管理小区选定委员会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后,最终确定入选小区。


入选小区将在今年12月共同住宅管理表彰颁奖仪式上获得奖状和认证牌,并将被推荐参加国土交通部组织的优秀管理小区评选。



关于模范管理小区评选的详细内容,可向蔚山市建筑政策科或各区郡建筑、住房部门咨询。

蔚山市政府

蔚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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