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保协会公布暑期常见交通事故类型

有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从右侧道路驶入并直行的A车与从左侧道路驶入并直行的B车发生碰撞时,谁的责任更大?在一般情况下,该事故的过失比例为A车40,对B车60。如果A车先进入路口,B车的过失将更大。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26条的规定,在没有信号灯且道路宽度相同的交叉路口,如果两车同时进入,来自右侧道路的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但该车辆在进入路口前也负有减速慢行或临时停车的义务,因此根据是否先进入路口等情况,过失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直行车相撞…无红绿灯路口责任比例有变 View original image

为了应对暑期休假季,损害保险协会于16日公布了夏季经常发生的汽车事故类型。协会对汽车事故过失比例纠纷审议委员会近3年约13万件审议决定数据进行了分析,选出了过失比例纠纷频发的典型车祸类型。


在同向行驶的两车变更车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纠纷位居第1、2位(4.7万件,占35.9%),为数量最多。因在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无中心线道路发生事故而引发的纠纷,分别位居第3位(约8500件,占6.5%)和第4位(约6800件,占5.2%)。由于未保持安全车距或疏于前方注视义务等原因引发的前方追尾事故纠纷,位居第5位(约4500件,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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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行驶时,先行的B车变更车道,与同向后方驶来的A车发生碰撞时,一般情况下的过失比例为A车30,对B车70。由于先行车辆有义务在与后车保持足够距离、且不引发危险的前提下变更行驶路线,因此其过失更大。但后车也负有通过减速和制动等方式防止事故发生的注意义务,因此在参考相关判例的基础上确定了上述比例。如果未及时打出或根本未打变道信号,或者在与后车距离很近的情况下突然变更车道,过失比例可能会进一步上升。务必养成变更车道前先打开转向灯的习惯,并在与后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再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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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右侧第3车道向第2车道变更车道的A车,与从左侧第1车道向第2车道变更车道的B车发生碰撞时,过失比例为50比50。由于是双方分别从左右两侧同时变更车道时发生的事故,两车均存在违反变更车道方法的过失。在拥堵车道中等待时进行变更车道的车辆,考虑事故与其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可在其过失上追加10%。因此,必须再次确认后方及侧方是否有来车后再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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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巷或背街小路等无中心线道路上,直行车辆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时,过失比例同样为50比50。在这类道路上,两车往往会跨越假想的中心线行驶,一般驾驶人理应充分预见到这种情况,并采取礼让驾驶。考虑到双方违反这一义务的过失是相同的,结合相关判例,这一过失比例已趋于通行做法。如果在陡峭狭窄的道路上,正在上坡的车辆未履行让行义务,其过失可追加10%。当上坡路段有下坡来车时,有必要主动让出行驶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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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后方行驶的A车追尾同向前方行驶的B车时,过失比例为A车100,对B车0。如果前车无故紧急停车(例如为搭载出租车乘客而急停,或因驾驶不熟练将油门误当刹车等),或者因刹车灯故障未能点亮,则可对前车追加10%至30%的过失。因此,有必要定期检查刹车灯是否正常工作。



损害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继续加强对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及过失比例的说明,以提升消费者的理解度,努力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并称“还将致力于通过审议委员会的公正运作和强化过失比例认定标准的合理性等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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