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鞋拔硬塞脚进鞋里
鞋子丢失时餐厅也有赔偿责任
有一名男子在餐厅里把别人的鞋当成自己的鞋穿走的画面被拍了下来。10日,汽车社区“보배드림”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到底为什么要在餐厅里穿走别人的鞋”的帖子。发帖人A某于前一天9日晚上7时左右,在仁川中华街一家中餐馆丢失了自己的鞋。这双鞋是某知名品牌为纪念成立30周年而制作的纪念款产品。
一名男子在餐馆里把他人鞋子当成自己的穿走的情景被拍下。10日,汽车社区“Bobae Dream”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到底为什么在餐馆要穿走别人的鞋子”的帖子。图片来源为网络社区“Bobae Dream”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A某表示:“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在餐厅里遇到鞋子被偷的事”,“那人若无其事地连鞋拔子都用上,硬是把脚塞进去穿走了。这不是失误,是有意的盗窃,彻头彻尾的偷窃行为”,表达了愤怒。A某称:“闭路电视和刷卡记录都有,餐厅方面已经帮忙向发卡公司报案了”,“明天就会联系你,把鞋钱打过来。颜色都完全不一样,这是故意偷窃。”
他分享的闭路电视截图中,可以看到一名男子像穿着自己的鞋一样,自然地穿上鞋走出餐厅的样子。
网友们评论称:“这种情况100%会被抓到,赶紧提前联系鞋主协商吧”、“颜色和款式都完全不同,怎么可能会弄混?”、“我在烤肉店、餐厅已经遇到过两次了”、“难道就那么想偷别人穿过的鞋吗?”等,反应不一。
餐厅里丢的鞋,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吗?
部分餐厅为避免像前述案例那样承担鞋子丢失的责任,会张贴“鞋子丢失概不负责”等告示。然而,即便餐厅方面明确声明不对鞋子丢失负责,也不能因此免除其赔偿责任。图片由网络社区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部分餐厅为了规避像上述这样鞋子丢失的责任,会贴出“鞋子丢失,概不负责”之类的提示语。但即便餐厅方面明确写出对鞋子丢失不承担责任的字样,餐厅也不能因此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大韩民国《商法》第152条(公用接待业者的责任)规定,公用接待业者如不能证明其本人或雇员在保管从顾客处受托的物品时尽到了注意义务,就应当对该物品灭失或毁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即使事先告知对随身物品不负责任,也不能免除第1款规定的责任。因此,即便张贴了“不对丢失负责”的提示语,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不过,餐厅老板是否配备了带锁的鞋柜、是否提供可个人保管鞋子的塑料袋,或者是否安装了闭路电视等,为防止鞋子丢失是否尽到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并能够举证,将会影响最终的赔偿比例。因此,今后如果在餐厅丢了鞋,可以积极向餐厅方面提出赔偿要求。如果餐厅一再表示“难以赔偿”,则可以向消费者院申请损害救济,以便尽快得到解决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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