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代理校园暴力受害者遗属却无故缺席庭审、导致败诉的律师Kwon Kyungae,应承担5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 Kwon Kyungae。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律师 Kwon Kyungae。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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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85单独合议庭法官No Handong在已故校园暴力受害者Park Juwon同学的母亲Lee Gicheol对Kwon律师及A法律事务所等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称:“Kwon律师及该法律事务所应共同向原告支付5000万韩元”,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Kwon律师当日未出席宣判。与刑事审判不同,民事审判当事人没有出庭义务。


此前,2016年,Kwon律师代理Lee女士对校园暴力施害者提起民事诉讼。Lee女士在一审中部分胜诉,但在二审中,由于Kwon律师三次未出席辩论期日,导致在2022年11月败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当事人三次不出庭的,视为撤回起诉。


由于Kwon律师未告知败诉事实,致使遗属一方未能及时向大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因此最终确定。其间他却被发现持续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政治相关文章。


事件经媒体报道曝光后,Lee女士于去年4月对Kwon律师、其任职的法律事务所及同一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提起了金额在2亿韩元级别的损害赔偿诉讼。


法院曾向Kwon律师及其所属法律事务所提出强制调解方案,要求向Lee女士支付5000万韩元,但由于Lee女士提出异议,案件进入正式审理程序。


Kwon律师在去年10月提交给合议庭的答辩书中称:“因视为撤回上诉而侵害了遗属接受审判的权利,以及因未告知二审败诉判决而侵害其上诉权,这些事实关系予以承认”,但同时主张“在一审中已尽最大努力申请证人等,作为案件管理人并未违反注意义务,已尽责办理受任业务”。



另一方面,因本案,Kwon律师于去年6月因违反《律师法》上的诚信义务,被大韩律师协会处以停职一年处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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