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14名香港民主活动人士被判有罪

在香港,当地最高法院终审法院的两名英国籍法官提交了辞呈。其中一名法官将“政治局势”列为辞职原因。


据联合通讯社7日报道,援引《南华早报》(SCMP)等媒体消息称,香港律政司表示,终审法院非常任英国籍法官劳伦斯·柯林斯(Lawrence Collins)和乔纳森·萨姆普申(Jonathan Sumption)已提交辞呈。


2023年1月出席香港“法律之年”活动的当地法官们 [图片来源=EPA 联合新闻社资料图片提供]

2023年1月出席香港“法律之年”活动的当地法官们 [图片来源=EPA 联合新闻社资料图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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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斯法官在声明中表示,“由于香港的政治局势而辞职”。萨姆普申法官则称,将于下周就自己的辞职发布声明。柯林斯法官和萨姆普申法官分别自2011年和2019年起担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多家媒体指出,“两名英国籍法官从香港最高法院辞职,投下一颗在法律界引发巨大冲击波的政治炸弹”,并报道说,“一名香港政府消息人士将他们的辞职形容为‘不幸的事情’”。


相关消息人士表示,“可以理解这些外籍法官在复杂的地缘政治形势下如何沦为夹在中间的‘三明治’”。


围绕两名法官的辞职,媒体指出,“此次辞职是在香港法院对14名民主活动人士适用《香港国家安全法》并作出有罪判决仅一周之后发生的”。


此前,香港法院在规模最大的《香港国家安全法》违犯法案中,判决14名民主派人士有罪。在16名民主派人士中,包括梁国雄、林卓廷、Raymond Chan 在内的14人被判有罪,同时受审的另外2人被判无罪。


上个月30日,市民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排队等候旁听庭审。 [照片来源=香港/EPA 联合新闻供图]

上个月30日,市民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排队等候旁听庭审。 [照片来源=香港/EPA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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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曾在2020年9月立法会(议会)选举前,为推动反对派候选人当选而举行非正式“初选”。香港检方以其企图颠覆中国政府的嫌疑为由,于2021年1月将其逮捕。


中国于2020年6月制定并实施的《香港国家安全法》规定,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势力等四类犯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本案中共有47名民主派人士被起诉,被认为是《香港国家安全法》下规模最大的案件。西方媒体以被起诉者“共有47人”为由,将此案称为“香港47人案”。


另一方面,1997年从英国回归中国的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采用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根据基本法(香港小宪法)可以聘用海外法官。媒体就此报道指出,“这被视为对香港法治信心的指标,但随着对《香港国家安全法》制定的反弹,英国籍和澳大利亚籍法官于2020年从香港终审法院辞职,使这一信心开始动摇”。


此后,2022年,英国政府以《香港国家安全法》为由,决定将英国最高法院所属法官从香港终审法院永久撤回。对此,包括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罗伯特·里德(Robert Reed)在内的两名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立即辞去了在香港终审法院担任的非常任法官职务。香港律政司司长 Andrew Cheung 当天在声明中对两名英国法官的辞职表示遗憾。



他同时说明,目前终审法院有4名本地出身的非常任法官,以及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辖区的8名非常任法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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