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在寅政府时期扩大实施的综合不动产税是否违宪,宪法法院将于30日作出决定。


宪法法院当天将把针对综合不动产税法相关条款提出的数十件宪法诉愿合并宣判。持有首尔江南区、瑞草区等地公寓的申诉人称,2020年综合不动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被大幅扩大,侵害了其财产权,因而提出宪法诉愿。


宪法法院(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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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主张,由于住宅公告价格存在不均衡,致使因所拥有住宅所在地等与财产价值无关的偶然因素而承担的税额发生差异,这违反了税收平等主义原则。又称,综合不动产税法条款对纳税义务人、课税标准、税率等计算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笼统地授权给总统令;并且在调控对象地区内拥有两套住宅时适用的税率过高,违反了税收法律主义、平等原则和过度禁止原则,因此属于违宪。


但他们此前向税务审判院提出的审判申请已被驳回,在2022年7月向首尔行政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也败诉。宪法法院将把以类似理由提出的综合不动产税法宪法诉愿共56件合并审理后,于当天作出宣判。



自2005年综合不动产税法制定以来,宪法法院接连受理违宪诉讼。该法制定后,卢武铉政府将征税方式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合并计算,并将课税对象从9亿韩元大幅扩大到6亿韩元以上。然而,宪法法院于2008年就以家庭为单位合并计税的方式,以及未对仅持有一套住宅的长期持有者等规定例外,作出了违宪但暂时有效的“宪法不合致”决定。但就综合不动产税法本身,宪法法院判断为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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