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川郡推行医保本人身份核实强制制度
“到医院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
庆尚南道陜川郡27日提醒称,自本月20日起实施“健康保险身份确认义务化制度”,今后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件。
目前多数医疗机构在适用健康保险时,无需另行进行身份确认,仅凭居民登记号码等信息即可进行诊疗,由此导致健康保险无资格人员盗用他人名义获取健康保险给付等制度滥用案例持续发生。
为防止此类滥用行为并提升健康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国民健康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法律第19420号),规定医疗机构在适用健康保险时必须进行身份确认,该制度自本月20日起已在全国各医疗机构实施。
但在以下情形中可免于身份确认:▲未满19周岁者 ▲在同一医疗机构完成身份确认后6个月内再次就诊者 ▲依据医生等处方在药店领取药品者 ▲根据《急救医疗相关法律》认定的急诊患者等。
另一方面,随着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修订而强化医疗机构身份及资格确认的制度正式实施,为在制度施行初期尽量减少一线现场的混乱和业务负担,将通过设立指导期暂缓科处罚款等处分,指导期为3个月,至今年8月20日结束。
如未携带身份证件,本人需自行负担包括公团负担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在内的全部医疗费用;在就诊后14日内,若携带身份证件和收据一并前往医疗机构,可获退还差额(公团负担金额)。
陜川郡保健所正通过加强对身份确认强化制度的宣传以及村庄广播等方式,努力避免因未携带身份证件而无法就诊的不幸情况发生。
保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所有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均在实施身份确认,前往医疗机构时务必携带身份证件,以免出现无法就诊的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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