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去市政府要钱的四十多岁男子
一名40多岁的无家可归者前往市政府民愿室向值班人员索要出租车费遭拒后,点燃了立式广告牌,随后被警方抓获。
据联合新闻社报道,京畿道利川警察署26日以现住建筑物放火未遂嫌疑对A某进行调查。A某被指控于当天下午7时10分许,在京畿道利川市厅民愿室内,用打火机点燃了3个立式广告牌。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他向市厅值班人员索要出租车费遭到拒绝后实施了该行为。
据悉,A某此前也时常到市厅索要钱财。所幸当时值班人员使用灭火器将火势扑灭,火焰未进一步蔓延。A某在作案后立即前往附近的利川警察署,主动投案称系自己放火。
警方表示,将以A某为对象,对事件的具体经过进行调查。
另一方面,按照现行法律,凡放火焚烧供人居住或有人在内的建筑物、火车、电车、汽车、船舶、航空器或地下采掘设施者,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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