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Inuk 教保生命财务规划中心财富经理 (WM)

企业家最大的烦恼之一就是法人承继问题。会纠结是把法人承继给子女、出售给第三者,还是清算。承继会产生赠与税和继承税,出售会产生转让所得税,清算则会产生股息所得税。如果考虑家业承继,就需要通过调节企业价值来进行节税规划;如果考虑出售,就需要通过提升企业价值来提高出售价格;如果考虑清算,则需要通过降低企业价值来进行股息所得税的节税规划。


进行家业承继时,可以运用家业继承扣除制度。该制度是指,父母经营法人满10年以上,在发生继承时,子女继承其持有的法人股权并继续经营家业的情况下,可减轻继承税。如果发生继承的父亲经营时间在30年以上,且股权价值在600亿韩元以下,则该股权不产生继承税。


还存在农业经营继承扣除制度。适用于从事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农业经营的父母死亡发生继承,且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经营的情况。父母的农业经营资产中,最高30亿韩元可通过扣除而不产生税负。农业经营资产包括农地、果园、草地、畜舍、家畜等。但由于近期税法修订,父母必须从事农业经营满10年以上方可适用,标准有所提高。


家业承继赠与税课税特例也值得关注。其与家业继承扣除的区别在于,是在父母生前进行赠与。仅适用于父母经营满10年以上的法人事业体。根据父母的法人经营期间,最高可赠与600亿韩元。要享受此类制度的优惠,不得因逃税或会计造假而受到处罚。


为实现更根本的节税,也应考虑能够降低企业价值的方法。由于针对企业价值征税,因此需要通过减少利润、缩减企业资产等方式进行财务管理。


为缩减利润,需要增加费用。需要进行费用处理时,利用定期保险较为合适。终身保险属于积存金持续累积的形式,而定期保险则是积存金累积到期末后消灭的结构。被积存的保险费被视为资产,符合一定条件的定期保险,在其消灭的保险费可被认可为费用,有助于管理企业价值,同时还能为应对代表人可能的缺位提供保障。为积累退职金时,终身保险更为合适。与定期保险相比,每年可作为费用处理的比例较小,但可以按月持续分散积累。与定期保险一样,也具备应对代表人缺位的功能。在支付退职金时,可以一次性处理大额费用,视行业不同,相较定期保险,能够更高效地管理企业价值。



Lee Inuk 交保生命财务规划中心财富经理(WM)。图片由交保生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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