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互助金融最低资本金监管…推进巨额信贷额度制度化
金融当局将通过整顿相互金融业权的最低资本金监管,强化其危机应对能力。同时,还将推进将大额授信限额制度化等措施,以防止相互金融圈不良资产进一步扩大。
金融委员会21日表示,20日下午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楼,由权大荣事务处长主持,与有关部处及相关机构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次相互金融政策协商会”,并就包含上述内容的相互金融业权健全性提升方案等进行了讨论。
在此次首次会议上,监管部门首先说明了其于本月14日发布的“为房地产项目融资有序软着陆的后续政策方向”,并要求相互金融机构落实。为实现房地产项目融资正常化,一方面要求相互金融业权改进项目可行性评估标准,另一方面,对大多数具备充分可行性的正常项目,要求不折不扣地提供金融支持;对部分可行性不足的项目,则要求经过客观评估后实施重组和清理。
此外,当天会议还对相互金融业权的健全性与流动性管理现状进行了检查,并讨论了各机构的管理计划。相互金融业权表示:“为提升健全性,以各中央会为中心,正在推进扩大不良债权出售及活跃竞拍、公卖,并指导提高为增强组合损失吸收能力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比例等措施”,并称“将密切监测各个组合的执行情况,同时持续推进授信重组等工作”。
同时,相互金融圈将以中央会为中心,监测各组合的流动性状况等,并引导改善流动性比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将通过持续检查和完善危机管理计划(contingency plan),确保能够在全机构层面进行应对,从而严密管理,防止系统性风险在相互金融业权及整个金融产业中扩散。特别是,鉴于近期相互金融业权的健全性指标正在恶化,与会者形成共识,认为有必要在组合层面通过克制分红、将利润留存在内部等多种方式,确保具备应对余力。
与会者还就相互金融综合发展方案以及为此而提出的首要课题“相互金融业权健全性提升方案”进行了讨论。考虑到其作为地区及基层民众金融机构的特性,过去一直适用较为宽松的监管,但随着在地区内拥有不逊于商业金融机构规模的组合不断增加,以及房地产项目融资(PF)、联合贷款等新型业务形态扩散,有舆论认为,有必要对与其规模和实质相匹配的健全性管理、业务行为和公司治理等制度进行整顿。
据此,监管部门今后将在“同业同规”这一大原则下,消除机构间监管差异,考虑到相互金融业权在国内金融市场中所占影响力,为其配备与金融机构相当的监管体系,同时根据各类组合的特性,按规模差异化适用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将推进包括▲健全性提升 ▲业务行为监管合理化 ▲透明公司治理等在内的制度整顿方案。
尤其是,监管部门将推进整顿相互金融的最低资本金制度以及大额授信限额制度化。所谓大额授信,是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自有资本10%或资产总额0.5%中较大金额的贷款等。纳入管理方案的对象为资产总额在1000亿韩元以上的相互金融组合。目前监管当局正以自律监管形式对其进行管控。
监管部门和业界为实现系统性监管整顿,将建立并运行这样的机制:就监管改善课题,汇总中央会及各组合意见与金融当局意见,与各部处共享、审查后,在协商会上进行协商并最终确定。
当天出席会议的相关机构就相互金融业权健全性提升方案达成意见:经工作层面协商后,对短期课题将迅速推进,而对需根据经济状况及相互金融业权影响等进行追加审查的课题,将持续就推进方式及时间表等细节进行协商。关于公司治理改善、业务行为监管整顿等事项,也将以协商会为中心,讨论进一步发掘制度改善课题及其推进方案。
监管部门方面表示:“相互金融应重新回顾其作为以组合成员为中心、基于共同纽带的地区与基层民众金融机构这一本来宗旨,在反思当前所经历的健全性恶化因素的同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制定自救方案”,“金融当局也将为确保相互金融圈的健全性及系统性监管整顿,与相关机构紧密沟通,并尽最大努力确保相关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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