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要求公开政府与外资私募基金“Lone Star”之间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仲裁案裁决书中此前未公开的部分内容。


法院:“Lone Star ISDS裁决书,部分非公开内容须予公开” View original image

16日,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5部(审判长法官 Kim Sunyeol)在律师 Song Giho 以“公开Lone Star裁决书原文”为由,将法务部长官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中作出上述判决。


合议庭认为,应当公开在Lone Star裁决书中被作非公开处理的、关于美国方面介入情况的内容,但与Hana金融控股公司相关人员有关的内容则可以不予公开。合议庭在法庭上未就判决理由作出单独说明。


Song律师在判决后表示:“2008年Lone Star事件中,美国深度介入,当时驻韩美国大使向金融委员会施压的内容写在了裁决书里。那一部分此前被删掉了,而今天法院命令将那一部分公开。”


对于不公开Hana金融控股公司相关人员姓名的判断,他表示:“只有公开那一部分,才能进入追偿权主张等后续阶段。我认为,不允许公开该姓名,有悖于《信息公开法》的立法宗旨。”他还补充称:“法务部不要就此案提起上诉,应当迅速予以公开。”



此前,Lone Star于2012年11月以韩国政府在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不当介入,导致其遭受4.6795亿美元损失为由,通过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提起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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