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六七十岁受害者1.8亿韩元
通过“角色代行”公司雇佣冒充警察的兼职生
法院称“未能弥补损失” 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名三十多岁的图书馆管理员以自己遭遇电话金融诈骗(“声讯诈骗”)为由,向老年人索要急用现金,骗走受害者的退休金、子女结婚资金和晚年生活费,被判处有期徒刑。


15日,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审判长:郑秀京)表示,以诈骗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3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A某被指控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期间,以“我遭遇了声讯诈骗,急需用钱,如果借给我就一定会还”为谎言,先后78次向包括B某(73岁)在内的3名60~70多岁老人和1名40多岁人士骗取共计1.4亿韩元,并因此被诉诸法庭。同时,起诉书中还包括这样一项指控:他在去年2~3月间利用B某的手机分5次贷款约4000万韩元,随后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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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在未拘留状态下接手A某案件后,以B某子女撰写的陈情书为基础,认为A某极有可能还有追加犯罪,遂通过账户分析查明其另一起诈骗行径,并将其予以拘押。作为图书馆管理员,他以前来借书的老年人及熟人为对象实施犯罪。受害者的钱款包括公务员退休金、儿子结婚资金以及晚年生活费等。


调查过程中还查明,A某在犯罪过程中伪装自己具有偿还能力,或伪造账户明细,让自己看上去像是遭遇了声讯诈骗。甚至,他还通过“角色代行”中介公司雇佣兼职人员假扮警察,并利用偷来的居民登记证伪造连带保证确认书,强迫受害者与其达成和解。


最终,A某因诈骗、利用计算机等进行诈骗、伪造电子记录、行使伪造电子记录、变造私文书、行使变造私文书、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等9项罪名被起诉。此后又追加去年7~9月间的入室盗窃等起诉内容,对A某适用的罪名总计多达14项。



A某事后多次提交反省书,恳求从轻处罚,但法庭并未采纳。法庭指出:“被告人以大多不熟悉非面对面金融交易的高龄受害者为对象实施本案犯罪,且涉案金额超过1.8亿韩元,但至今毫无任何损失挽回。”接着表示:“被告人口头上说‘会赔偿损失,请给时间达成和解’,但事实上看不出其为弥补损失作出任何努力。其利用受害者的信任,长期实施骗取借款的犯罪行为,可受非难程度及再犯危险性极高;以B某为例,其还不得不再向金融机构提起民事诉讼,因犯罪造成的追加损害也十分严重。”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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