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厅将于本月17日以“国家遗产厅”之名全新挂牌成立。配合自当天起施行的《国家遗产基本法》,这是自1999年改组为文化财厅以来,时隔约25年首次对机构名称和组织结构进行彻底调整。
自1962年《文化财保护法》制定以来,作为法律与行政用语被广泛使用的“文化财”一词,也将走入历史。取而代之的是采用涵盖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国际通用概念“遗产(遺産·heritage)”,对现有名称和分类体系进行全面更换。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都依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于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使用“遗产”这一概念,韩国也通过确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国家遗产体系来与之接轨。
据此,此前多部法律中使用的“文化财”名称将统一改为“遗产”。原有的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纪念物、民俗文化财等分类,今后将改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无形遗产”等表述。文化遗产将涵盖国宝、宝物等有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以及史迹等内容;自然遗产则包括天然纪念物和名胜;无形遗产则统摄传统艺术、衣食住行生活习俗、民间信仰仪式等。
指称国家遗产厅的英文名称也将改变。现行名称为“Cultural Heritage Administration (CHA)”,强调的是对文化财的保存与管理;新名称则确定为“Korea Heritage Service (KHS)”。国家遗产厅表示,此举意在从单纯的保存与规制转向更加注重创造未来价值,着力培育“韩国遗产(K‑Heritage)”。
国家遗产厅还对组织架构进行了全面整顿。此前文化财厅根据政策、保存、利用等相关业务性质,运营1馆3局19课2团2组(以本厅组织为准);而根据新调整的遗产类型,已重组为“文化遗产局”“自然遗产局”“无形遗产局”。同时新设统筹安全与防灾业务以及世界遗产、海外遗产等事务的“遗产政策局”,计划以1馆4局24课1团5组的架构开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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