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跳舞突遭天花板“飞来横祸”…脑震荡该由谁负责?
家具送货时先撞到天花板一次
关于社会责任归属,网友意见不一
仁川市一处公寓内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小学生在电梯里被掉落的天花板结构件砸中头部受伤。围绕事故责任归属,学生父母与公寓管理办公室之间的攻防持续发酵。9日,多家网络社区出现题为“小学生电梯事故”的帖子。发帖人A某诉称,他11岁的女儿B某上月29日乘电梯回家时,电梯内传来“咚”的一声,天花板结构件掉落,直接砸中孩子头部。B某当时按下紧急铃,向管理办公室告知受害情况后回到家中。
直到事后过了一阵才听说发生了事故,A某一开始并未意识到事态严重性。他表示:“看孩子身上没有伤口,就以为只是小东西掉下来,等着管理办公室联系而已。几天后管理所长给我看了闭路电视(CCTV)画面,结果发现是(较大的)天花板结构件直直砸到头上,孩子吓得不轻”,言语间难掩愤怒。他还表示:“孩子从事故当晚到去医院前一直说恶心、头晕,说自己起不来,还吐了3次,可是CCTV隔了5天才给我们看,导致去医院晚了,我觉得特别内疚。”
然而,管理办公室和电梯维修公司方面则把事故责任推给家具公司的送货员以及B某。双方主张,事故发生前约十天,即同月17日,家具公司送货员在运送家具过程中失手用家具撞到天花板,导致结构件受到第一次冲击,之后B某在电梯里跳舞,造成第二次冲击,最终导致结构件脱落。对此,A某反驳称:“孩子只是原地小跳了两下,电梯会猛地急停、天花板就会掉下来吗?”并表示:“电梯维修公司说是家具送货员的责任,要向那边报保险;管理所长则说如果我们要求,可以去问问公寓保险的事,这样的应对让我非常愤怒。”
A某称:“女儿被诊断为脑震荡,肩部、颈部扭伤,目前正在住院治疗。以前从来没有流过鼻血,这次三天内流了5次鼻血,难道公寓管理办公室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这一切真就全是家具公司的过错吗?”网友们则表示:“这不是家具公司的错吗?”“公寓方面也有管理疏忽的责任”“孩子也没跳得多厉害,感觉电梯本身一开始就有问题”“设施结构件轻易就掉下来也太夸张了”等等。相对地,也有网友表示:“不是白白说不要在电梯里乱跳的”“难道要管理办公室每小时逐一检查每部电梯吗?”“责任不可能只在一方,孩子本身恐怕也要负一定责任”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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