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本国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中国决定继续对原产于韩国、日本、欧洲联盟(EU)和印度尼西亚的不锈钢产品维持反倾销关税措施。尽管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该措施不当,但中方仍表明不会改变既有措施。
中国商务部8日通过官方网站表示,“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热轧板和热轧卷产品的倾销行为,已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补充称,“调查机关根据商务部2019年公告,决定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此前,中国商务部于2019年7月认定,韩国、日本、欧盟等钢铁企业出口的不锈钢钢坯、热轧板和热轧卷产品存在倾销,给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而决定征收反倾销关税。根据企业不同,关税税率从最低18.1%到最高103.1%不等。
围绕该措施,日方以措施不当为由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小组于去年6月裁定,中国未能证明进口不锈钢产品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支持了日方立场。舆论认为,这意味着中国在缺乏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征收了反倾销关税。此后,中国于同年11月决定就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开展再调查,并一直对本国此前作出的决定进行重新审查至近期。
在中国于2019年征收反倾销关税时,韩国企业浦项制铁(POSCO)通过谈判调整出口产品价格和数量,从而获得了免征关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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