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重整法院开始推动诉讼救助制度的活性化,以支援难以筹措个人重整案件申请及程序进行所需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


首尔瑞草区首尔重整法院。 联合新闻供图

首尔瑞草区首尔重整法院。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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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重整法院为活跃个人重整案件的诉讼救助制度,于上月19日重新委任5名诉讼救助指定律师,并追加委任5名诉讼救助支援律师。


诉讼救助制度是面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残障人士、国家有功者、单亲家庭、60岁以上人士等资金能力不足以支付程序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从申请书撰写到提交及程序进行所需的律师费用、送达费以及指定破产管理人费用予以支援的制度。


此前,大法院自去年9月起,修订了关于个人破产程序的《诉讼救助制度运作相关细则》,将诉讼救助支援对象范围从“低于基准中位收入的60%”扩大为“低于基准中位收入的75%”。


修订前,在以“低于基准中位收入的60%”为标准计算并扣除最低生计费用后,仍以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可偿还收入为前提的个人重整案件中,难以获得诉讼救助。



首尔重整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自去年以来个人重整案件持续激增,随着诉讼救助范围的扩大,预计不仅个人破产案件,个人重整案件也将适用更为广泛的诉讼救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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