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安装的家用摄像头拍下丈夫出轨
与第三者通话互诉暧昧细节
丈夫反告妻子侵犯通信秘密法

有一则故事被曝光:一位妻子通过为了孩子安全而在家中安装的家用闭路电视(CCTV)“家用摄像头”,发现了丈夫出轨的迹象。

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的图片。图片由Getty Images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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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YTN《Jo Inseop律师的咨询所》节目中介绍了这样一件事:妻子A某因为“听了家用摄像头自动录下的丈夫与出轨对象的通话内容”,反被丈夫以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起诉。A某表示,自己在2009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丈夫,仅交往6个月便结婚,“我们还一起出国留学,一直等到丈夫完成博士课程,我做自由职业者,一路在背后支持他”。


A某回忆说:“回到韩国后,经过商量,我们通过试管婴儿生下了一对双胞胎,那段时间真的非常幸福。”但不知从何时起,丈夫与以前判若两人,经常到凌晨都联系不上,就算在一起时也手机不离手,甚至开始拒绝和双胞胎一起在周末出游。A某表示:“一开始我觉得可能有那样的时候,但这种情况不断重复就觉得可疑,于是查看了为了双胞胎安全而安装在客厅的家用摄像头。”


安装在A某家中的家用摄像头,是一款在感应到动作时会自动录音的型号。A某说:“听到丈夫和某人通话的内容时,我都快要晕过去了”,“通话内容里有‘昨天我们做爱太激烈了’之类的话,看上去是在和某人维持着暧昧关系。我受到太大冲击,去见了那名女子并让他们分手,但那两人却否认有外遇。”她接着诉苦说:“于是我向那名女子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并将录下的家用摄像头文件作为证据提交。结果丈夫却以录音了他的谈话为由,指责我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还起诉了我,我真的太委屈了。”

在家用摄像头前与情人幽会…妻子质问出轨反被丈夫起诉 View original image

听到这则故事的网友们纷纷表示,“还是尽快离婚比较好”、“像畜生一样的丈夫”、“一点防备心都没有,竟然在家用摄像头前和出轨对象打电话”、“赶紧和出轨的人离婚”、“明明有孩子了还想出轨吗”等等。


那么,丈夫对A某提起的这起诉讼是否会成为问题呢?法务法人新世界路的律师Kim Eonji表示:“安装家用摄像头时已经征得了丈夫的同意,而且这是不需要额外操作、只要感应到动作就会自动录音的装置,并不是实时偷听对话,因此不能算是窃听他人谈话”,划清界限称这不属于非法录音。她接着强调:“最高法院的立场是,《通信秘密保护法》所禁止的‘监听’,是指不要利用装置或机器实时偷听那些以自身听力无法听到的内容,如果连在对话已经结束后,播放录音来听的行为都予以处罚,那就是把‘监听’的范围扩张得过于宽泛了。”



另一方面,不伦行为属于《民法》第840条第1号规定的诉讼离婚事由之一。如果配偶实施了不伦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并且可以向与配偶发生不伦关系的第三者追究破坏婚姻的责任,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然而,自2015年通奸罪被废除后,通奸不再是刑事案件,而是通过民事审判解决,因此对方的不伦事实变得更难举证。对出轨第三者提起的诉讼,必须有“第三者明知对方是已婚人士仍与其交往”的不伦证据材料。法院的立场是,即便没有直接发生性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足以证明男女之间恋爱关系的证据,也足以被认定为不伦的证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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