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继忠清南道之后,正在首尔推进废止程序的《学生人权条例》,是各教育厅为在教育过程中保障并实现学生的尊严和价值而制定的条例。自2010年10月京畿道教育厅首次公布后,全国16个市·道教育厅先后自行制定并公布了相关条例。


各市道教育厅分别制定的《学生人权条例》,共同以宪法第31条、《教育基本法》第12条和第13条、《初中等教育法》第18条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为依据制定,将“不受歧视的权利”“表达自由”“关于教育福利的权利”“良心与宗教自由”等内容作为核心条款。

4月26日下午,首尔特别市议会临时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首尔市议会前正在举行支持与反对废除学生人权条例的集会。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4月26日下午,首尔特别市议会临时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首尔市议会前正在举行支持与反对废除学生人权条例的集会。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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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最先实施的《京畿道学生人权条例》包括:禁止歧视和校内体罚,禁止强制性夜间自习和补课,尊重发型与服装的个性并禁止规定头发长度,在征得学生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携带物检查,部分允许携带手机,将人权教育义务化并设立学生人权拥护官等内容。


2012年公布的《首尔市学生人权条例》首次在条例中明确写入了“集会自由”(第17条第3款),因此受到关注。根据该条例,学生不仅可以在校外举行集会,也可以在教室、操场等校内场所举行集会。但条例同时规定,校内集会可由学校规章对时间、地点和方式作出限制这一例外条款。


以这些内容为核心的《学生人权条例》实施后,曾有评价认为学生权益得到提升,但与此同时,也不乏声音指出,学生人权被过度强调,导致教师的教育活动受到压缩。特别是去年瑞草区小学教师死亡事件之后,《学生人权条例》被指为教师权威坍塌的原因之一,事态正演变为政治争论。实际上,上月26日,首尔市议会在以国民力量党市议员为主的推动下表决通过了废止条例案,首尔市教育监 Cho Heeyeon 立即要求重新审议,强烈反对。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也就此批评称,这是“在学生人权上钉下大钉子的政治倒退”。



另一方面,京畿道教育厅计划于本月3日预告立法,将发布把学生人权与教师权利整合在一起的《学校成员权利与责任条例(案)》。若这一以学生、教职员工、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为内容构成的条例案获通过并正式制定,现行的《学生人权条例》等个别条例将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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