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长城郡24日表示,将面向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屠宰、流通·销售犬只的人员,受理经营申报书和犬只食用终止履行计划书。
根据最近公布的《有关终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饲养·屠宰及流通等的特别法》,自2027年起,全面禁止经营食用犬饲养或屠宰·流通·销售设施等。
自现在起,禁止新饲养食用犬或新增、扩充相关设施。
既有的犬只饲养农场主及犬只食用餐饮业者(一般餐馆等)须在下月7日前提交经营申报书,并在今年8月5日前分别提交终止履行计划书。
如未在期限内申报,不仅将被排除在停业·歇业支持对象之外,还可能被处以最高不超过300万韩元的罚款。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因行政处分等遭受不利,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申报。”
另一方面,郡将以农业畜产科长为组长,组建专门工作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相关部门检查会议,并不定期检查犬只食用终止推进情况。
长城=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Jo Hankyu 记者 baekok@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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