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Jeong氏作案的3名高层维持一审实刑判决
2名随行人员被判无罪

在以涉嫌参与或协助总裁 Jung Myungseok 所属 JMS(基督教福音宣教会)性侵犯罪而被起诉的“JMS 二号人物”Kim Jiseon(46岁)一案中,二审同样判处其重刑。因帮助 Jung 实施性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另外3名干部,一审判决也被维持。


据联合新闻社12日报道,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 Park Jinhwan)当天在对因涉嫌准强奸罪被拘捕起诉的 Kim 进行的二审中,宣判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7年。


合议庭指出:“Kim Jiseon 为防止信徒逃离,对其进行洗脑,并对倾诉遭受性犯罪事实的受害者称‘因为觉得你可爱才那样做’,从而同调于 Jung Myungseok 的性犯罪行为。”合议庭还表示:“考虑到 Jung Myungseok 被关押在监狱期间,她享有二号人物地位,并一直对信徒进行洗脑,将 Jung Myungseok 描绘为‘弥赛亚’,可以认定其对犯罪行为具有功能性支配力。”


Kim 以化名“Jung Joeun”被称呼,是被外界视为 Jung Myungseok“接班人”的人物。她于2018年3至4月间向一名30岁的香港籍女信徒递上睡衣,并指示其“在这里守护主并睡觉”,因此被控参与 Jung 的准强奸犯罪而遭到拘捕起诉。


合议庭同时对另外3名因被指帮助 Jung 实施性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干部,也维持了一审的判断。


对于因涉嫌帮助实施准强奸罪而被起诉的民愿局局长 Kim 某(52岁),合议庭称:“他追到机场抓回逃跑的信徒,并在 Jung Myungseok 被关押期间,将身体暴露的女信徒照片发给他”,因而与一审一样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另对在性犯罪过程中负责翻译从而协助犯罪,或在房门外把守监视而被以帮助强制猥亵罪起诉的两名干部,合议庭也维持一审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判决。


但对于曾担任 Jung 随行秘书的两人,合议庭则表示:“仅能认定其以随从身份待命,难以认为其明知并协助或帮助犯罪”,因此推翻一审判决,宣告无罪并予以释放。


此前,检方在上月6日举行的结案公审中称:“本案是被告人为了讨好 Jung Myungseok,持续向其输送女性的卡特尔式犯罪”,并分别求处 Kim Jiseon 有期徒刑15年、民愿局局长 Kim 有期徒刑10年。



Jung Myungseok 早前因被控自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间,在马来西亚度假村、香港公寓、中国住宿处等地,对4名二十多岁的女信徒实施猥亵或性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后于2018年2月出狱。此后,自出狱一个多月后的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他又被指在忠清南道锦山郡修炼院等地,先后23次性侵或猥亵一名香港籍女信徒,并猥亵一名澳大利亚籍女信徒和一名韩国籍女信徒,而遭到拘捕起诉。去年12月,合议庭在一审中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Jung 一方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审理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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