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资本市场法修正案通过
加强对类投资顾问业者的营业监管
由于从今年8月14日起,双向投资建议仅允许由投资顾问业者提供,金融监督院将面向希望转为投资顾问业的类似投资顾问业者受理统一注册申请。
金融监督院8日表示,将对希望转为投资顾问业的类似投资顾问业者开展统一注册审查。
希望接受注册审查的类似投资顾问业者,只要符合投资顾问业的注册要件,可在法律施行日前3个月的5月13日前,通过金融监督院官网提交投资顾问业注册申请书。但在申请期限结束后仍可提出注册申请,此类申请将依次进行注册审查。
根据《资本市场法》,投资顾问业的注册要件包括:满足按业务单元划分的最低自有资本要求,至少配备1名全职在职的投资劝诱及咨询人员,符合《资本市场法》及《公司治理结构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等。
此次措施是依据《资本市场法》修订而实施的。为规范类似投资顾问业者运营非法带单群等不健全营业行为,自今年8月14日起,利用开放聊天群、YouTube进行的付费经营活动,只允许已注册的正式投资顾问业者开展。
金融监督院表示:“尽管《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已于2月公布,但截至目前,尚无类似投资顾问业者提出转为投资顾问业的注册申请。金融监督院将再次告知制度变更内容,以便制度能在法律施行日顺利落地,并计划针对希望转为投资顾问业的类似投资顾问业者开展统一注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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