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一名20多岁的男子不仅跟踪前女友,还偷偷潜入其住所,将她的宠物猫放进洗衣机搅死,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30日,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部主管法官 Kim Gyeongchan 表示,以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法律、违反动物保护法、侵入住宅、毁坏财物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2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A某被指控于去年12月11日上午11时许,从忠北清州市清原区前女友B某的住宅窗户潜入室内,将B某饲养的猫放进洗衣机搅死。之后,他将猫的尸体丢弃在自己就读大学厕所的清洁用具柜中,又在该大学网络社区发布预告杀害B某的帖子,随后被出动的警方在其家中抓获。
他还被控在同年11月与B某分手后,先后17次在B某住处单方面守候,或通过电话、短信等数十次联系,对其实施跟踪。A某在警方调查中供述称,“因为女朋友不愿意见我才那样做”。至于A某扬言要杀死B某的恐吓罪,则因与B某达成和解,公诉被驳回。恐吓罪属于如果被害人不愿意,就无法对加害人进行惩处的“反意思不罚罪”。
Kim 部长法官指出:“被告人在跟踪犯罪过程中,甚至残忍杀死被害人的宠物猫,从整体犯罪内容和手段来看,罪质极其恶劣”,“被害人的精神痛苦和冲击看上去非常大。”随后就量刑理由解释称:“但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悔罪、此前无刑事前科以及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另一方面,因恋人提出分手而迁怒于宠物的案例最近也曾发生。本月2日,京畿金浦警察署接到报警称,有人将自己的宠物犬遗弃在金浦市九来洞道路上。报警人C某称,自己向前男友D某提出分手后,遭到D某以要杀死宠物犬“珍妮”的方式进行恐吓。
从“帮助受虐犬的人的聚会”公开的KakaoTalk消息来看,D某向C某发送了一张把“珍妮”装进垃圾专用袋的照片,并附上“都是因为你,珍妮才会死”的信息。C某多次询问D某宠物犬的生死情况及遗弃地点等,但未得到答复。警方调取案发现场闭路电视(CCTV)画面确认,当日晚上8时左右,D某在金浦市九来洞路边丢弃了一个垃圾专用袋,10分钟后又折返,将该袋子提走后不知去向。
据悉,B某在警方调查中只是一再重复“遗弃了宠物犬”的说法。警方对B某住所进行搜查,但未发现宠物犬。被遗弃的宠物犬为一只4岁雄性马尔济斯犬。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作为恋人间恐吓事件接到报警,目前正在调查中”,“将对是否违反动物保护法以及是否构成恋爱暴力等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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