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届全国同时合作社理事长选举中,因向竞选助理和具有选举权的社员提供免税油、农产品礼品等的落选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农协组合长选举中因赠送礼物落选者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Kim Jiyeon 部长法官29日表示,以违反《关于公共团体等委托选举的法律》(名誉毁损)罪名被起诉的A某(61岁)和B某(62岁),各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万韩元,其中对A某追加判处社会服务120小时。


A某作为某农协理事长选举的参选候选人,被控自选举前的2022年11月起约4个月间,向竞选助理B某提供市价约8万韩元的免税油54升以及大米和水果等共计约147万韩元的财物。


B某则被控以“若要挨家挨户说服社员,就必须给车加油”为名,从A某处收受并占有财物。


除此之外,他们还被指一同前往具有选举权的社员家中,赠送传统酒。


A某辩称:“只是把一袋大米和从熟人那里得到的一箱水果作为节日礼物送给平时关系要好的B某,并非出于竞选目的提供金品。”


据悉,曾任该农协监察的A某以理事长候选人身份参选,在实施上述违反选举法行为后最终落选。


Kim 部长法官指出:“A某在担任农协监察期间实施本案行为,向选民或其家属提供的金品数额并不小。综合A某与B某互相矛盾的法律证言以及其他社员的目击陈述等,可以认定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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