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特例市将打造吸引青年汇聚的“青年友好城市”
公布《昌原市青年友好城市建设条例》
庆南昌原特别市于29日公布了《昌原市青年友好城市建设条例》。
市方面对政府去年12月发布的《青年友好城市推进方案》,为抢先构建有利于被选定为青年友好城市的制度基础,制定了本次条例。
“青年友好城市”是由国务调整室运营的制度,自今年起,每年指定3至5个地方自治团体为青年友好城市,力争到2028年指定约25个地方自治团体(按广域自治团体平均每个1至2个)。被选定为青年友好城市的地方自治团体,最长可在5年内获得行政和财政支持。
此外,市政府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参与国务调整室面向希望被指定为青年友好城市的地方自治团体推进的“咨询支持”项目。
该条例内容包括:为高效推进青年友好城市建设,市政府将开展基础调查和政策研究,设立审议及咨询机构,对事业推进机构(团体)等提供经费支持,并实施面向市民的宣传和教育等。
Hong Nampyo 昌原特别市市长表示:“将综合考虑此次制定的《昌原青年友好城市建设条例》以及本地区可利用的资源和昌原青年所处的现实状况,逐步制定定制化青年政策”,“并将集中全部行政力量,把昌原打造成青年汇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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