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共采购厅决定今后每年对公共储备业务中的转卖行为进行全面调查。


韩国公共采购厅29日表示,将从下月起,以使用公共储备物资的企业为对象,对储备物资转售(转卖)行为开展全数调查。


在全数调查中,一旦确认企业存在转卖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储备物资使用企业注册资格,并在2年范围内限制再次注册,同时追缴转卖差价收益并征收违约金等,予以严肃处理。


目前,韩国公共采购厅储备铝、铜、镍、锡、锌、铅等6种有色金属,以应对供应链危机。同时,全年常态化投放部分储备物资,支持稳定国内物价和中小制造企业的稳定生产运营。


但《公共采购事业法》(第29条第3款)明确规定,不允许韩国公共采购厅储备物资使用企业在未经制造和加工的状态下转售储备物资。根据《公共采购事业法》投放的原材料禁止转卖。


此举旨在维护韩国公共采购厅以支持制造活动为目的的原材料投放初衷,并从制度层面预防企业通过市场价格差额获取不当利益。


特别是,韩国公共采购厅在去年3月修订了《韩国公共采购厅储备物资使用条款》,对储备物资使用企业赋予提交课税资料的义务,要求去年购买储备物资的企业在下月底前提交进货、销售账簿等相关资料。如拒绝提交,今后将无法再使用储备物资。


韩国公共采购厅还拟定了《公共采购事业法》修正案,以便为开展储备物资使用企业的转卖调查之目的,能够直接从国税厅获取电子税务发票。


修正案预计自今年9月起施行,韩国公共采购厅预计,借此将能够更有效地开展转卖调查。



Lim Kigeun韩国公共采购厅厅长表示:“非法转卖行为会降低储备事业的可信度和效果,并损害守法经营的企业利益。韩国公共采购厅将每年反复开展对转卖行为的全数调查,杜绝公共储备领域出现任何不公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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