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作出决定称,难以认定政府与美国缔结协定部署末段高空区域防御系统(THAAD,萨德)的行为,有可能侵害居住在庆尚北道星州郡及金泉市的申诉人以及作为大韩民国国民的申诉人的和平生存权、健康权、环境权、职业自由,以及圆佛教徒及其团体申诉人的宗教自由。


宪法法院。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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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于28日就庆尚北道星州郡居民及圆佛教徒针对政府提起的两件“萨德部署批准违宪确认请求”案件,作出全体裁判官一致意见的驳回决定。


宪法法院表示:“通过本案协定实施的公权力行为,对申诉人的法律地位不产生任何影响,因而不存在基本权利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以该公权力行为为对象提起宪法诉愿审判请求不被允许。”


宪法法院首先就因萨德部署而主张和平生存权受到侵害一事指出:“萨德部署被理解为应对朝鲜核试验及弹道导弹试射或挑衅的防御态势”,并称“不能认为本案协定有可能使国民卷入侵略战争,从而威胁其和平生存”。


此外,宪法法院表示:“难以认定因萨德部署,申诉人的健康权及环境权即刻受到侵害,即便存在此类忧虑,也只是可能在驻韩美军萨德系统运行过程中潜在出现的情况”,并称“综合环境影响评价书内容可确认,萨德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波和噪音风险,远低于《电波法》上的人体保护标准及生活噪音管制标准,仅属微乎其微的水平”。


对于因农田出入受限而主张职业自由受到侵害的意见,宪法法院也认为:“这是由于隶属星州警察署的警察或中国政府的措施所致,不能说是由本案协定引起。”


此外,就圆佛教宗教自由受到侵害的主张,宪法法院表示:“即便因本案协定使驻韩美军使用本案用地,也不能据此认定其侵害特定宗教教义,或对申诉人的信仰活动产生直接影响。”同时指出:“关于宗教行为自由及宗教集会自由受到侵害的上述主张,是因军方后续措施等所产生,不能说是由本案协定引起。”



宪法法院总结称:“本案协定对申诉人的法律地位毫无影响,因此,对本案协定的审判请求不具备基本权利遭受侵害的可能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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