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量危险物品的管理范围,将由现行的“指定数量二分之一以上”大幅强化为“指定数量五分之一以上”。另外,在危险物品临时储存·作业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缺位时,必须强制指定业务代理人。


京畿道消防灾难本部28日表示,由京畿道议会安全行政委员会议员 Lee Sangwon 作为代表提出的《京畿道危险物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近日已予以公布。


该条例修正案内容包括,将少量危险物品的管理范围由目前的“指定数量二分之一以上”大幅强化为“指定数量五分之一以上”。实施日期为公布后经过6个月的2024年9月21日。


修正案还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了危险物品临时储存及作业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规定在其缺位时,必须强制指定代理人代行相关业务。


非法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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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安全管理责任人在进行危险物品作业时,被赋予了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指示和监督的职责,并在发生火灾等灾害时负有实施紧急处置及向消防机关报告的义务。同时,当安全管理责任人临时离岗时,须指定代行其业务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据京畿道消防灾难本部统计,过去5年间,京畿地区共发生124起与危险物品相关的事故,其中有29起、占23%发生在低于指定数量标准的小规模营业场所。每年对临时储存及作业设施的审批数量也呈增长趋势,2020年为51件,2021年为159件,2022年为176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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