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害学生向警方提起控告

在庆南泗川市一所私立高中,发生了男高中生往女教师保温杯中注入体液的恐吓事件。


据庆南教育厅和警方等方面26日消息,去年9月,该高中的男生A某将自己的体液放入合同制女教师B某的保温杯中。事发时,B某正在监管40名男生所在宿舍的夜间自习,期间因上厕所短暂离开座位,事件就在这段时间内发生。


B某于本月20日通过“国民申闻鼓”公开了受害事实,最近又已向警方起诉了A某。对此,B某表示:“内心一角仍有作为教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因此并不希望通过起诉或勒令退学等处分,对加害学生的人生产生过于重大的影响。”


随身杯。照片与报道中的特定表述无关  图片由 Getty Image Bank 提供

随身杯。照片与报道中的特定表述无关 图片由 Getty Image Bank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B某补充称,她原本希望能从加害学生及其父母那里听到真诚的反省和道歉,但无人道歉。她还主张,学校态度消极,试图掩盖此事。


不过,学校方面则表示,事发当时已对A某和B某采取了分离措施,且因B某希望对学生从轻处理,学校已进行校内惩戒等处置。据悉,A某在学校接受了特别教育等处分,并被禁止到校两周。


庆南教育厅方面表示,已向B某介绍了性暴力受害恢复支援项目等内容,并称将前往事发学校,计划核实具体事实关系。



现行法律对于针对保温杯等物体实施的体液恐吓行为,并不适用性犯罪条款,而是以毁坏财物嫌疑处理。与此相关,共同民主党议员白惠莲于2021年提出了《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修正案,将保温杯体液恐吓行为也纳入可刑事处罚的范围。该法案目前滞留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