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韩美药品集团与OCI集团整合的韩美药品创始人长子 Lim Jongyun 和次子 Lim Jonghun 申请禁止发行新股的临时处分,但法院未予接受。


26日,水原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部(审判长法官 Cho Byeonggu)驳回了两位 Lim 兄弟针对韩美药品集团提出的新股发行禁止临时处分申请。合议庭表示:“虽然对 Song Youngsook 韩美药品集团会长等人意在强化经营权或支配权的目的有所怀疑,但在长达2年的时间里,已经就物色投资公司等问题进行了长期审查,从这一过程来看,有必要尊重董事会的经营判断。”


水原地方法院。图片来源 水原地方法院官网提供

水原地方法院。图片来源 水原地方法院官网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接着指出:“从本案股票买卖合同签订前债务人的借款规模、负债率、新业务所需资金需求,特别是应投入新药开发和专利等方面的投资情况来看,可以认为确有筹措运营资金、改善财务结构以及为构建长期研究开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投资基础而进行战略性资本合作的必要性。”


此前在临时处分审理中,两位 Lim 兄弟主张:“此次新股发行并非出于公司的经营目的,而是以特定人员的私利为目的,因此侵害了新股认购权和股东权利,属于无效。”



另一方面,韩美集团前一日表示,已将 Lim Jongyun、Jonghun 兄弟分别从韩美科学社长和韩美药品社长职务上予以解职。韩美集团称:“两位社长就韩美科学董事会的重要决议事项引发纠纷,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由于其持续实施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的行为,决定解任两位社长。”韩美药品创始人、已故会长 Lim Sungki 的两位儿子 Lim Jongyun、Jonghun 兄弟,正因韩美集团与OCI集团之间的整合问题,与母亲——韩美药品集团会长 Song 以及妹妹、战略企划室室长 Lim Juhyun 就经营权问题展开争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