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天花贼猖獗
属盗窃罪最高可判6年徒刑
每年一到春天,在公园等地花贼就会猖獗活动,最近京畿道龙仁市一间咖啡馆花坛里栽种的郁金香被偷走的事件也引发关注。
本月22日,JTBC《事件班长》报道称,16日从在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经营咖啡馆的举报人处接到爆料,称一名男子偷走了他咖啡馆花坛里栽种的6朵郁金香。根据闭路电视(CCTV)记录下的盗窃嫌疑人画面显示,在人迹罕至、漆黑的夜路上,该男子走近咖啡馆前的花坛,随即伸手朝花坛一把薅走了一大把花朵。
举报人称,这名男子偷走了6朵郁金香。这些花是举报人的母亲亲手栽种的。案发前曾有一名男子来到店里,向举报人的母亲提出“能不能给我一些花”的要求,被当场拒绝。对此,举报人表示:“我怀疑母亲白天提到见过的那名男子,就是(偷花的)那个人。”
目前举报人已在相关花坛插上写有“若不归还花朵,将采取法律措施”的警示牌。他表示,自己“在等待一句发自内心的真诚道歉”。
凌晨或深夜时段,偷偷顺走别人家门口或店门口花盆的盗窃案例层出不穷。尤其是有人迷信“花贼不算贼”这种毫无根据的老话,在公园等地甚至会出现多人结伙挖走花苗的情况。
去年5月,在全国最大规模建成的全罗南道罗州创新城市碧伽蓝湖水公园,曾出现5人组女性花贼。当时目击现场的一名市民在网络咖啡馆发布帖子称:“看到5名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女性,在紫菀花田里把花挖走装进购物袋里。”对此,罗州市为抓获沿着花坛惯常偷挖花苗的一伙人,向警方请求立案调查。
除此之外,政府机关或市中心花坛等处的花卉也经常成为盗窃目标。由于花卉或花盆金额相对较小,盗窃者往往抓准大部分受害人不会报警这一点,反复实施盗窃行为。据称,即便被警方抓获,很多人也会以“因为花很漂亮、因为喜欢花才拿走”为由请求从轻处理。
然而,拿走花的行为属于盗窃罪,可被判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尤其是2人以上共同实施盗窃时,还可能构成特殊盗窃罪。此外,盗窃罪并非“非告诉乃论”罪名,即便受害者并不希望追究、或者事后与加害人达成和解,司法机关仍然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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