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App结识女性并支付金钱
被判罚金300万韩元后重返讲坛

一名出身法官、任职于首尔名牌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院)的教授因卖淫行为被判处罚金刑已生效,却仍然站在讲台上授课,引发争议。

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图片。亚洲经济DB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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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法律界消息称,出身法官、隶属于某知名私立大学法学院的A教授,因在去年8月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结识一名女性,并向其支付金钱后发生性关系,被以违反《卖淫处罚法》起诉并被判处罚金。但在处分期结束后,他立即重返讲台授课。


今年1月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向A教授发出300万韩元罚金的简易命令,由于他未申请正式审判,罚金刑随即确定生效。校方在去年获悉A教授因卖淫接受警方调查后,召开人事委员会对其作出处分。虽然具体处分内容尚未公开,但从A教授去年第二学期的课程中途被中断来看,他疑似在一定期间内被处以停职处分。



然而,A教授在卖淫指控被认定有罪、罚金刑确定后不久,即在今年3月为进行第一学期授课再次回到讲台。原因在于,因卖淫被判处300万韩元罚金的情形,并不构成适用于私立学校教员的法律上任职资格瑕疵事由。不过,在学生之间,关于曾实施非法卖淫行为的教授是否适合教授学习法律的学生的质疑与批评声正不断高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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