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犬猫每只最高补助25万韩元诊疗费、治疗费及预防接种费
不限居住地,在当地指定动物保护中心领养的宠物主人可申请,每人最多3只
仅限完成动物登记的流浪动物,领养后6个月内申请按先到先得方式发放领养补助
广津区(区厅厅长 Kim Gyeongho)为营造成熟的流浪动物领养文化,减轻领养人的经济负担,正在实施“流浪动物领养费用支援项目”。
近年来,随着领养宠物犬的人口增加,走失和被遗弃动物的数量也大幅上升。被救助至保护所或走失、被遗弃的动物,如未被领养,可能会被执行安乐死程序。
为此,广津区每年向在广津区获救并公告于指定动物保护中心“韩国动物救助管理协会”的走失·流浪动物(犬、猫)的领养人,提供领养时所需的附带费用支援。
无论居住地在哪里,只要在领养前通过“动物爱心学习场”网站完成预定领养人教育,并实际领养了流浪动物,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但仅限于领养后6个月内提出的申请,按先到先得方式予以支援,预算用尽时可能提前结束。
仅对已完成动物登记(内置芯片)的流浪动物提供领养费用支援,每只动物最高支援25万韩元。每名饲主最多可获得3只动物的支援。
支援范围包括:▲ 疾病诊断与治疗费 ▲ 预防接种费 ▲ 绝育手术费 ▲ 美容费 ▲ 动物登记费 ▲ 宠物保险投保费等。
希望获得支援的区民,应在领养后6个月内备齐领养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广津区厅地区经济科现场申请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广津区厅厅长 Kim Gyeongho 表示:“再次领养曾被遗弃的动物时,更需要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将通过领养费用支援项目,促进走失·流浪动物领养的活跃发展,尽最大努力营造成熟的领养文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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