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引导期…年销售额不足50亿韩元企业除外
环境部公布过度包装监管推进方案

首尔广津区东首尔邮政物流中心外景。照片与稿件内容无关。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首尔广津区东首尔邮政物流中心外景。照片与稿件内容无关。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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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环境部将把原定于下月末实施的过度包装监管的现场执法推迟2年。同时,将把占快递企业总数约70%的年销售额不足500亿韩元的企业排除在监管对象之外。


环境部7日发布了在考虑流通业界实际情况基础上推进过度包装监管的方案。本次方案的核心是放宽将于下月30日实施的《产品包装材质及包装方式等标准相关规则》。原本该规则为减少商品向消费者运输时使用的包装材料,规定将包装次数限制为1次,并强制要求包装空间比例维持在50%以下。


流通业界此前一直对即将实施的过度包装监管表示困难。由于需要根据经济性和效率性,用大约10种规格的包装材料来运输各类不同产品,如要遵守标准,就必须进一步增加包装种类和堆放空间。尤其据悉,业界向环境部方面反映称,新增雇用人力以及改善包装和物流系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大量投入。


对此,环境部决定自本月30日起实施该制度,但同时设立为期2年的指导期。由于这是首次实施新制度,旨在给业界留出时间,以实施标准为基础制定改进包装方式的方案。气候碳政策室长 Lee Changheum 表示:“自去年起,我们通过正式的研究课题、座谈会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做了执行准备”,“由于是新实施的制度,也没有类似先例,我们判断,与其立刻通过罚款进行强制,不如先在现场试点应用后再制定改进方案”。


同时,决定将年销售额不足500亿韩元的企业排除在监管对象之外。年销售额不足500亿韩元企业处理的快递量约占整体的9.5%。据悉,适用本次监管豁免措施的企业约占全部132万家企业的70%。与此同时,环境部表示,将积极引导大型企业自发努力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还引入了例外条款。为保护产品品质而一同包装的保冷材料,在计算包装空间比例时视为产品的一部分。另外,为使保冷材料与产品紧密贴合而用塑料袋再次包裹的,不计入包装次数。如果包装材料被回收再利用,或因消费者要求进行礼品包装,则不适用相关监管。


不过,环境部解释称,为期2年的指导期及适用例外措施,并不意味着监管后退。Lee 室长反驳称:“我认为在新制度刚一实施就立即配套开展执法,可能有些勉强”,“就连欧洲联盟(EU)也仍在讨论于2030年代引入包装废弃物相关计划。我们此前的准备时间也可能并不充裕”。



环境部部长 Han Hwa-jin 表示:“我们将以业界自律和政府支持为基础,而非一刀切的监管,逐步减少运输包装材料”,“将通过兼顾一线实际情况的合理政策,与业界沟通,争取其积极参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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