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前科曝光前任校长…法院:“退还1亿多韩元退休金等款项”
退休后查犯罪记录发现诈骗前科
光州市要求退还待遇 前校长已拖延5年不予配合
一名已退休的前任校长,其过去因诈骗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前科事后才被查明,但他在5年多时间里一直未返还荣誉退休补贴,最终在地方自治团体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败诉,被判连同法定利息一并返还。
25日,光州地方法院民事第6单独部(审判长法官 Jeong Jiseon)表示,在光州市以前任小学教校长A某为对象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中,法院作出原告光州市部分胜诉的判决。
合议庭判令A某向光州市返还其不当领取的荣誉退休补贴本金70,778,820韩元,以及自其收到追缴通知书的2018年11月起计算的约41,740,000韩元法定利息,共计112,530,000韩元。
A某于1980年4月被任命为教师,担任小学教校长期间于2017年11月申请荣誉退休补贴,并于次年3月领取约70,770,000韩元的荣誉退休补贴。然而,在A某退休后的同年8月,通过行政信息共同利用系统查询犯罪前科时,迟至当时才查明,他在光州任教期间的1997年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该判决已生效。
《国家公务员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在职期间犯罪并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务员,其荣誉退休补贴应当予以追缴。为此,光州市自2018年10月至2023年7月,共9次向A某发送追缴通知书,并多次寄送催缴通知,但在5年多时间里A某始终未返还该补贴,光州市最终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
合议庭表示:“原告光州市的请求理由被认定为正当”,“被告A某除本金外,还必须支付拖延返还5年多期间产生的约4,000万韩元利息。但对于超过追缴金额及利息合计112,530,535韩元部分的原告主张,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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