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经济自由区(IFEZ)内采用“幕墙”(以玻璃作为外立面收尾的施工工法)的建筑物,其景观管理将得到强化。仁川经济自由区厅于20日表示,将把幕墙建筑物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景观协商制度化。
据此,自本月末起,凡申请建筑许可的新幕墙建筑物,施工方在订购外装材料(玻璃、背板及涂装颜色)之前,须在现场进行样品测试,并经建筑设计师确认后,再与仁川经济厅城市设计团就景观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对象为仁川经济自由区内已通过景观审议的建筑物,履行景观协商将被作为建筑许可条件予以附加。
仁川经济厅还对《IFEZ景观审议手册》进行了重新整顿,自上月起实施,要求在对幕墙建筑物进行景观审议时,以鸟瞰图等建筑效果图为基础,进行真实、无失真的表达。
仁川经济厅采取上述方针,是因为在采用幕墙工法施工时,从玻璃面可见的内侧(背板)颜色被随意决定,导致通过景观审议的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完成的建筑形象之间出现较大差异,居民接连提出整改要求。
近期在松岛国际都市,外立面施工中的幕墙建筑物实际外观与销售当时的鸟瞰图不同,预定入住者与施工方之间围绕是否需要重新施工的纠纷频繁发生。仁川经济厅解释称,如果将透过玻璃可见的楼层之间地面和柱部的收尾颜色设为白色,就会凸显出在销售鸟瞰图中未显现的水平或垂直线条,使得设计看上去与当初不同。
幕墙工法通过以玻璃收尾建筑外立面,使建筑外观设计更为精致美观,因此在面向未来的建筑设计中被广泛采用。仁川经济自由区内的办公·居住综合设施等众多建筑已采用幕墙工法,而在混凝土墙面外再加装玻璃的“幕墙风格建筑物”也以共同住宅小区为中心不断扩散,玻璃收尾建筑物的比重呈增加趋势。
仁川经济厅相关人士表示:“外立面施工是在材料订购已经完成的状态下进行的,如果事后变更,可能会产生成本损失、竣工延期等次生问题。要在施工中充分体现经景观审议后确定的幕墙建筑物设计意图,就必须对从玻璃面可见的背板颜色及收尾方式的决定进行慎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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