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竞选过程中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等被起诉的前正义党议员 Lee Eunju 的有罪判决已被最终确认。
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Lee Dongwon)15日在针对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等被起诉的这名前议员的上诉审中,维持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的原审判决,予以最终确认。
合议庭就驳回上诉的理由表示:“在就认定其犯有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和违反《政治资金法》罪而作出有罪判断的原审判决中,并不存在未尽必要审理、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而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误解《公职选举法》罪与《政治资金法》罪成立要件相关法律理论,或适用违宪法律条款等错误。”
这名前议员在参加2020年4·15国会选举的过程中,被控以违法方式开展竞选活动(违反《公职选举法》中关于与选举事务所设置相关的党内预选运动方式限制规定、违反禁止捐赠行为规定、与党内预选相关的买票行为)以及违反《政治资金法》之嫌,于2020年10月被移送审判。
她被控向为其当选而组建的“让地铁劳动者进入国会”推进团成员提供价值37万余韩元的餐食,并向选举事务所情况室室长和随行组组长支付合计750万韩元的薪酬,以及在党内预选拉票过程中,于选举法禁止的夜间拨打电话呼吁支持等行为。
此外,她还被控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违法接受首尔交通公社工会成员77人合计312万韩元的政治资金捐赠。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指控全部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二审法院仅就夜间拨打电话呼吁支持的部分改判无罪,将刑罚改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这名前议员还被控以在禁止竞选活动的首尔市地铁公司工会政策室长身份从事竞选活动,但该部分指控因宪法法院于2022年6月就相关规定作出违宪决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被排除在起诉事实之外。
检方还以这名前议员及选举事务所实务人员在白天致电党员呼吁支持亦属违法为由提起公诉,但随着《公职选举法》修订为允许此类方式的竞选活动,该部分被宣告免诉。
这名前议员虽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了上诉。
另一方面,《公职选举法》规定,当选人在其当选的该次选举中,如因违反选举法的嫌疑而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刑罚并最终确定,当选无效。
但该议员已于大法院宣判前的上月24日辞职,议员职务已由 Yang Kyungkyu 议员继承,正义党的议席数也未发生变化。这名前议员在2020年第21届国会选举中以比例代表第5顺位当选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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