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建议法务部长官和各矫正设施强化遵守关于调查收押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防止在矫正设施内发生侵害在押人员生命权的事件。
8日,人权委表示,已向法务部长官以及近期因在押人员保护措施不力导致死亡事件发生的A监狱和该监狱典狱长建议,在管理精神疾病在押人员和进行调查收押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所谓调查收押,是指将有违纪行为的在押人员分离至单独场所收押并进行调查的程序。
人权委指出,近期A监狱对并未违反监规的受害者采取了调查收押措施,在此过程中,由于保护管理不力,未能阻止在押人员做出极端选择。已知在调查收押过程中死亡的服刑人员曾有精神疾病症状。然而,监狱在知悉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仍事先向其发放了精神药品。
对此,A监狱方面向人权委回复称:“受害者因不服从指示并妨碍公务而被实施调查收押”,并称“情况尚不足以将其指定为重点关注对象,因此未考虑采取额外措施”。
但人权委指出:“监狱事先未告知导致调查收押的违规行为内容,也未告知申诉程序,违反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长期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权,给其带来了无力感和挫败感”。
为防止此类事故在矫正设施内再次发生,人权委建议A监狱典狱长强化对精神疾病在押人员的紧急预防咨询等保护措施。并建议法务部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未决在押人员实施心理治疗项目,在实施调查收押时切实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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