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维吾尔等强迫劳动实施管制…将与合作伙伴彻查中国及第三国供应链”
武协通商研究院发布“强迫劳动监管与企业应对方案”报告
美国禁止进口新疆维吾尔产品…欧盟也推进立法
有分析指出,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产品相关的强迫劳动监管风险正在加大,企业亟须提高警惕。
韩国贸易协会表示,协会下属国际贸易通商研究院已于8日发布《强迫劳动监管动向及我国企业应对方案》报告。
随着美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自2022年6月起实施,针对强迫劳动产品的贸易制裁不断加强。根据该法案,美国禁止进口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或制造的所有产品。使用中国原料、材料和零部件的第三国生产产品也在制裁之列。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调查结果显示,UFLPA实施后,共有价值22.05亿美元(约合2.95万亿韩元)的进口产品被暂缓通关。其中最终装运地为中国的产品仅占13%,其余87%为第三国生产产品。来自马来西亚的产品占53%,来自越南的占26%,比例都高于中国。受监管品类也在扩大,最初的优先监管品类为棉花、番茄和多晶硅,如今已将电动汽车电池、铝等汽车零部件以及工业用原材料也纳入其中。
欧盟今年年初也就《与强迫劳动相关商品进口禁令条例》进行了立法。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草案,即便仅有少量零部件与强迫劳动相关,也将禁止其进口欧盟、在欧盟市场投放和销售,以及向欧盟以外地区出口。委员会草案建议由成员国主管当局承担举证责任,但欧洲议会提出了将责任转嫁给企业的修正案。与美国UFLPA不同,欧盟该条例可适用于所有地区,这意味着对东南亚产产品的制裁也可能增加。
今年年初生效的欧盟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中,也将强迫劳动纳入尽职调查范围。该指令要求企业对包括子公司和合作伙伴在内的整个供应链开展强制性人权与环境尽职调查。在欧盟境内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欧盟境外企业同样适用。如有违反,可按销售额比例处以罚款,或成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对象。
报告建议,韩国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风险:在第三国对中国原料、材料和零部件的加工和组装不断增加,使用新疆维吾尔产材料和零部件,中国当局的管控导致信息收集困难,以及中国以外亚太地区存在的强迫劳动等。不仅美国和欧盟的监管趋严,中国当局的管控政策也在强化,与中国或新疆维吾尔地区合作伙伴有交易往来的企业,可能在开展强迫劳动相关的尽职调查本身就遭遇困难。
报告指出,OCI等部分企业有望获得“反向收益”。由于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的影响,美国境内新增太阳能发电设备安装量激增,同时根据UFLPA限制进口使用中国多晶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导致非中国产多晶硅价格(每公斤22.7美元,约合3.015万韩元)比中国产高出147%。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生产非中资太阳能多晶硅的企业,仅有韩国的OCI、德国的瓦克化学公司和美国的Hemlock三家。
报告指出,韩国国内中小和中型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确实比较薄弱。韩国贸易协会首席研究员 Han Areum 表示:“向美国和欧盟出口的企业,应与合作伙伴协同,将原材料、中间品、零部件等全供应链进行细致的图示化管理,排查强迫劳动风险。”他还表示:“最好制定防止强迫劳动和尽职调查相关政策,并与合作伙伴签署行为准则,如若难以独立完成,也可以利用‘责任商业联盟(RBA·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等机构提供的指南。”
责任商业联盟是三星电子、LG电子、SK海力士、LG能源解决方案等企业加入的、与全球供应链社会责任相关的企业协作机制,运营着涵盖劳动、安全与健康、环境、企业伦理和经营系统等方面的行为规范。Han 首席研究员表示:“一旦发现强迫劳动风险并对供应链进行重组,可能会出现难以寻找可替代供应商、成本上升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质量下降等问题,这些因素都需要一并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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