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子施暴男”获求刑7年后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认定检方指控全部属实
检方:“大部分否认犯罪行为,毫无悔意”
因囚禁女友、以骇人方式虐待并性侵而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所谓“推剪暴行男”Kim某(26岁),在一审中被判处7年徒刑。Kim某对判决不服,已表明上诉意向。
6日,议政府地方法院南杨州支院表示,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法律》等罪名被起诉的Kim某,于前一天5日通过辩护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上诉状。据悉,Kim某以上诉理由为量刑不当等。
此前,Kim某于去年7月在京畿道九里市一处办公酒店内,囚禁了当时正在交往的女友A某(21岁),并多次强奸。Kim某的犯罪并未止步于此,他在殴打A某的同时,强迫其一边数数,一边用推剪剃掉其头发,还被指控曾在A某脸上小便,或强迫其赤身裸体下跪等,实施了已达酷刑程度的残酷虐待。Kim某与A某交往约1年6个月,据悉,他还以解除A某的整存整取储蓄为资金,签订了该办公酒店的租约。A某趁Kim某睡着之际,发出“救救我”的短信,后被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警方救出。
然而,Kim某在法庭上否认了大部分指控。他称:“A某是自愿留在办公酒店里,也会独自外出,我们是在合意下发生性关系的”,仅承认部分殴打行为,并辩称性侵或威胁等内容都是与A某协商后发生的。
但一审合议庭并未采信Kim某的主张,而是将检方起诉内容全部认定为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其完成8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在5年内限制其到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士相关机构就业。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A某可能因为担心Kim某会伤害其家人和宠物,而无法作出有效反抗”,“A某的陈述具有非亲历者无法得知的特征,因此具有可信性。”
对其求刑10年的检方也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本月2日提交了上诉状。检方方面表示:“Kim某在宣判前突然提存了1.5亿韩元,但因A某未予领取,损害并未得到弥补”,“他大部分否认犯罪事实,未表现出悔罪之意,因此我们认为应当判处与罪行相称的刑罚而提起上诉。”
另一方面,受害者父母近日在某网络社区发文称,“(Kim某对A某说)‘反正我们家有钱,你没钱,我请得起厉害的律师,就算判得重也就1~2年。我还能对你怎么样?不管是警察来,还是你父母来,我都会一路追着你把你杀掉,警察也保护不了你’等言语在内,还用许多不堪入耳的下流话侮辱、威胁女儿”,呼吁对其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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