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郡民提供定制化审批服务

全罗南道和顺郡(郡守 Gu Bokgyu)为向郡民提供量身定制的许可服务,在全罗南道内率先制定了“与开发行为相关的基础设施(道路)内部标准”。


5日据和顺郡介绍,此次内部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国土规划与利用相关法律》中基础设施(道路)的概念,并就不属于基础设施(道路)的情形,提出许可办理方向的标准。


和顺郡制定全南首个“开发行为相关基础设施内部标准” View original image

一直以来,郡内法定道路以外的现状道路很多,且是否承认非城市地区的现状道路问题持续引发争议。


这一直是办理许可相关民愿时出现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因一线许可负责人之间在解释上的分歧,导致民愿行政公信力下降。


郡方面认为,此次制定内部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都属罕见,有望消除业务部门在判断基础设施(道路)时不必要的行政力浪费,并推动更加积极主动地办理许可类民愿。


此前,为减轻郡民在填写许可申请书方面的负担并加快办理速度,郡政府曾召开与建筑师(含开发企业)的座谈会。对于开发行为相关许可期限已届满的599件等事项,也为激活地区经济和防止地方消亡而推进重新许可等积极行政。


郡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向郡民提供量身定制的许可服务,我们将积极推进上门许可服务等新政策,并针对开发行为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案例持续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快速、公正地办理许可,最大限度减少郡民损失。”


另一方面,郡方面表示,此次内部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是与开发行为最为密切的基础设施(道路),并已将该标准方案存放于和顺郡(许可科),方便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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