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将得到完善,当体育伦理中心要求处分时,民间体育团体须在3个月内通报结果。


民间体育团体处分需耗时1至2年…建议完善制度 View original image

5日,国民权益委员会表示,为营造公平的体育环境,已制定“提高民间体育团体运营合理性方案”,并向文化体育观光部、大韩体育会、大韩残疾人体育会及体育伦理中心提出了建议。


体育伦理中心在受理并处理体育领域人权侵害及腐败举报案件后,会向相关民间体育团体提出处分要求。民间体育团体理应作出与体育伦理中心处分要求相符的处分决定,但目前存在作出过轻处分或拖延作出处分决定的情况。


实际情况是,从2020年至2022年,共有224件处分要求案件,其中体育团体通报处分结果的仅有99件。其中9件从要求到通报结果耗时长达1至2年。2021年的处分要求中有6件、2022年的处分要求中有26件未通报处分处理结果。


为防止处分决定被拖延或不当减轻,国民权益委员会规定,应在3个月内通报处分要求的结果,并赋予对报告内容进行说明的义务,同时须提交相关依据资料(不起诉处分通知书、判决书等)。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Kim Taegyu表示:“通过此次制度改善,有望推动抑制体育领域人权侵害和体育腐败的政策落实”,并称“今后也将继续改善不合理制度,尽最大努力营造公平的体育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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